{{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教育學院學士班(以下簡稱本班)獲教育部核准,於108學年度開始招生。
二、本班學生大一、大二不分系,學生在本班修讀三學期或四學期的各項基礎課程後,可申請分流至本校教育學院6學系與1學士學位學程。
三、本班旨在提供學生更多元與具特色之課程以及探索輔導,學生透過在本班的全方位養成教育,以及後續兩年銜接至7個學系(學位學程)之專業訓練後,進一步提升多面向的專業能力。
{{ $t('FEZ003') }}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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