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 文教育實施及補助要點」辦理。
二、為補助旨揭報名費,本署所建「本土語文/臺灣手語/新住 民語教育資料庫系統」(網址:https://ipse.k12ea.gov. tw/;使用google chrome瀏覽器),提供填報到考113年3 月3日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113年3月23日客家委員 會客語能力認證及113年6月15日國立成功大學2024春季全 民台語認證之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現職教師(含長期代理 教師)之報名費申請,說明如下:
(一)申請方式:
1、署轄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
(1)應於期限內填報教師資料,上傳應試章之准考證掃描檔或成績單之掃描檔至前揭系統。
(2)下載請領名冊,核章後上傳。
2、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高級中等學校:
(1)學校應於期限內填報教師資料,上傳應試章之准考 證掃描檔或成績單之掃描檔至前揭系統。
(2)請各縣(市)政府線上審核並下載請領名冊,彙整 後核章,於113年8月20日前函報本署,逾期不予受理。
3、如填報當下無法取得准考證或成績單,請填寫補件切 結書後上傳。
(二)工作期程:
1、學校填報:113年7月1日至113年7月17日。
2、縣(市)政府線上審核:113年7月15日至113年7月31 日。
3、本署線上審核:113年7月15日至113年7月31日。
(三)報名費補助額度:
1、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補助250元。
2、客家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補助250元。
3、國立成功大學2024春季全民台語認證補助2800元。
(四)補助基準:
1、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政府機關所轄高級中等學校全 額補助。
2、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據財力級次,給予不同補 助比率;財力等級屬第一級者,最高補助百分之八十 四;第二級者,最高百分之八十五;第三級者,最高百分之八十八;第四級者,最高百分之八十九;第五 級者,最高百分之九十,地方政府應編足相對分擔款。
三、倘申請資料不全或不實者,不予補助。
四、若有表單填列及審查之疑問,可加入(Line ID: @053qssrv),或請聯繫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吳小姐(聯絡電 話:04-22181120轉14,電子郵件:ipse@mail.ntcu.edu. tw)。 五、為鼓勵教師參加本土語文認證,各校可研訂獎勵措施,得 依權責支用校務基金予以嘉勉,惟教師就同一事項不得重 複申請補助款。 六、檢送填報端操作手冊1份,請參閱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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