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之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
二、本計畫第二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14年9月7日至114年10月6日止,請惠予轉知單親家長提出申請,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署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聯絡人及電話:許小姐,02-2321-2100轉119。
三、檢附114年單親培力計畫及第二階段申請表各1份,亦可於本署網站主題專區/家庭支持/單親培力計畫(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Detail.aspx?nodeid=768&pid=14094)及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網站/年度專案/經濟自立網頁(https://www.wrp.org.tw/OnePage.aspx?mid=39&id=85)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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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8-19
{{ $t('FEZ014') }}2025-10-06|
{{ $t('FEZ004') }}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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