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圖書館|
使學校暨機關之教師及學生或機關同仁能充分利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各項數位資源,特開放學校暨機關集體申辦本館數位借閱證,相關申辦規定說明如下:
一、數位借閱證與一般借閱證之差別
1、數位借閱證可使用本館電子書、數位影音資源、數位學習教材、數位典藏及電子資料庫等數位資源,但無法借閱一般書籍或視聽資料。
2、己辦理數位借閱證之讀者如需使用實體館藏,請親自持個人證件正本(身 份證、駕照或戶口名簿)至至總館或黎明分館、中興分館辦證櫃檯領取實 體借閱證,即可使用。
3、申辦本館數位借閱證免付費,亦無遺失或補發之問題。
二、學校暨機關集體申辦應負之基本義務
1、申辦時應提供正確之老師或學生或機關同仁之個人資料,並依本館規 定之格式建檔完成。
2、轉知借閱證相關使用規範。
三、個人持有本館數位借閱證相關責任與義務
1、本館數位借閱證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讓與或以其他方式由第三人使用,違者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2、持證人資料如有異動時,請至本館網站自行更正或通知本館更改。
四、其他一般借閱證其他使用規範請參閱本館閱覽規定。
圖書館此服務提供至108年6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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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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