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菸害防制法」112年3月22日起修正施行,全面禁止使用類菸品(電子煙),近期發現有學生施用含毒品或成癮物質成分(依托咪酯等)之電子煙情形。
二、依托咪酯 (Etomidate)業經行政院於113年8月5日以院臺法字第 1131020962號公告修正為第3級毒品。本校將加強查察校內學生電子煙使用情形,並進行相關防制宣導,如發現施用含毒品或成癮物質成分電子煙情形,應依規進行通報並成立春暉小組進行輔導。
三、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後,發現不法分子利用兒童及少年擔任小蜜蜂運送毒品,本校將加強學生、教職人員及家長對於小蜜蜂問題之預防宣導,避免類案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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