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1.參加重修或補修學生須於報名課程開課的首日完成繳費,學生繳費後,除有特殊情形並經學校核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未於開課首日完成繳費者,視同未完成重修或補修之申請。
2.每堂課上課時間比照平日,所有校規亦同於平常上課日,請穿著標準制服到校。無故退出或缺席者不予退費,請同學準時到校,認真學習。
3.請攜帶該學期該科課本,若下午仍須留校上課者,午餐請自理,並請在快樂坊用餐,垃圾請確實分類。
4.學生重修或補修期間,其曠課及事假之缺課節數合計達該科目總修習節數三分之一者,該科目評量成績以零分計算。
5.課程結束前請任課老師實施隨堂評量,若成績及格者,111(下)該科成績則以60分計。
6.重修及自學輔導後成績不及格之科目,僅就重修及自學輔導前及格之學期授予學分。該科目成績,就重修或自學輔導成績,或該科目學期成績,或學期補考成績擇優登錄,但升大學繁星推薦則以原始學期成績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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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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