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天主教聖心學校財團法人新北市聖心女子高級中學
113學年度聖心美展實施辦法
作品尺寸 |
主題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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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畫 |
八開以上 全開以下 畫布6F以上 |
2025一 「Journey」 05/09前繳交 |
單色、彩色媒材創作皆可,如:鉛筆、炭筆、水彩、油畫、壓克力顏料、粉彩等等。 |
2 |
平面設計 |
八開以上 全開以下 |
可使用複合媒材呈現,立體高度以不超過10公分為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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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版畫 |
不限(大型作品、藏書票皆可) |
作品正面一律鉛筆簽名,並簽上編號及畫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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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漫畫 |
八開以上 四開以下 |
形式不拘,單格、多格、黑白或彩色漫畫皆可,不接受長篇漫畫,漫畫主題需自創,不得拷貝或模仿他人作品、同人,若有此情形經發現得獎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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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立體雕塑 |
400立方公分以上 |
裝置藝術、立體雕塑等作品皆可,本類別可團體報名(人數以六人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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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墨 |
八開27*35cm以上 全開以下 |
作品可落款,可先以捲軸裱裝(作品尺寸為紙張尺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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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攝影 |
1600*1200畫素dpi以上(192萬畫素以上) *請勿進行任何形式後製,包含電腦合成、人工加色等 *勿顯示日期時間 |
攝影主題: 「Change-改變」僅限於校園內,拍攝內容須符合主題 |
使用傳統軟片或自行印出照片者為6*8吋,並使用相片紙。 繳交電子檔,請在05/09前寄到110106@stu.shgsh.ntpc.edu.tw (逾期不收) 檔名為:班級號碼姓名作品名稱 (EX:S1A59吳秀倫教室一景) 檔名未附作品名稱將由負責同學取名 (相機使用請見第11點) |
*若作品未符合以上規定,經老師同意後可以參與展覽與人氣獎徵選,但不參加前三名獎項。 |
獎項 |
名額 |
獎勵 |
前三名 |
邀請校外評審,各類別高、國中分組評分,各取一名(同分增額錄取) |
於朝會頒發獎狀及禮券以資獎勵,並適時刊登於校內刊物、印刷品。 |
人氣獎 |
由參觀者票選,各類別高、國中分組最高票前二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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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獎 |
無限制 |
課餘創作入選者,視覺藝術、美術或藝術生活學期總成績加2分。 |
觀賞獎 |
限定400份 |
完成展場心得反饋後,可獲得聖心特色精美小禮物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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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3-14
{{ $t('FEZ014') }}2025-05-24|
{{ $t('FEZ004') }}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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